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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关于打破35岁就业门槛的提案》(114号) 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28 浏览次数:104次

梁辰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打破35岁就业门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我市事业单位、教师、医生、市属国企招聘中打破35岁门槛”建议

目前,我市已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年龄设置进行了优化。已经将应聘人员年龄上限调整为38周岁以下,2026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在协助发布市属国企相关招聘信息时,加强审核,并建议逐步放宽相关年龄限制。

二、关于“加大惩戒就业年龄歧视的执法力度”建议

我局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将严格执行招聘信息合规性审查,对无正当理由设置年龄限制的岗位一律不予发布。同时全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局官网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专线,对查证属实的年龄歧视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形成强有力的法律威慑。

三、关于“加强对中高龄劳动者的关爱”建议

我局将持续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符合条件的大龄群体开展普惠制技能培训,以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并依托“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搭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多层次就业服务平台,全方位助力大龄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与再就业。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7日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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