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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关于提升就业质量与涉外服务水平 增强盘锦 开放型城市人才吸引力的提案》(13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28 浏览次数:174次

 

孙明月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就业质量和涉外服务水平,增强盘锦开放型城市人才吸引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聚焦就业提质增效,全力夯实人才留盘基础

(一)深化校企协同,赋能外向型人才引育留用。立足人社部门职能,深化校企深度融合,多措并举破解外向型人才供给短板。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徒期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级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培训期限为1年;高级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大力引导涉外企业申报就业见习岗位,通过见习实践集聚青年人才,依据岗位留用率落实就业见习补贴,完善实习见习到稳定就业的闭环机制;以高校行招聘活动为抓手,组织重点企业参与高校行校园招聘、外向型人才招聘活动,拓宽引才渠道,持续提升外向型人才本地就业吸纳水平。

(二)健全薪酬引导机制,强化人才政策支撑。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薪酬调控、技能补贴政策职能,多措并举缩小薪酬差距、提升人才技能水平、增强岗位竞争力。严格按照省级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薪酬调查、发布薪酬指导信息、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规范外向型行业薪酬秩序。全面落实省级“兴辽英才计划”,深入实施市级“盘锦英才计划”,面向高校毕业生发放梯度生活补贴,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月3000元、1500元、800元标准连续发放3年;联合住建部门落实学历梯度购房补贴,统筹县区人才公寓供给,切实解决人才安居难题。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引进一定规模的博士、硕士人才给予资金奖励,同时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小微企业落实社保补贴政策,进一步强化引才留才支撑。

(三)拓展区域就业协作,拓宽人才就业渠道。主动发挥人社部门区域就业协调职能,深度融入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格局,放大区域就业协同效能。加强与沿海经济带各城市人社部门对接协作,建立就业联动机制,共享岗位信息、依托高校行等活动联合开展跨区域招聘,促进优质岗位互通;建议招商部门引进京津冀优质企业,人社部门将积极配合,提前对接落地企业用工需求,精准推送本地高校毕业生及技能人才,开发优质就业岗位,拓宽人才就业渠道。

二、协同优化涉外服务,提升人才宜居归属感

(一)完善涉外服务体系,精准服务企业引才。主动向有关部门建议完善涉外服务专窗建设,统筹优化外来就业人员配套服务,搭建线上涉外服务平台,建立外籍人才信息库,精准推送政策、生活指南服务信息,全方位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同时,立足人社部门职能,依托人社部门综合服务窗口,聚焦企业聘用外籍人才用工服务需求,主动靠前、精准对接,优化涉外人社业务办理流程,为企业招用外籍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全流程服务保障。

(二)配合完善国际化配套,营造开放友好环境。积极配合卫健、交通、文旅、教育等部门,协同推进国际化生活配套提质升级,厚植城市开放包容氛围。协助医疗机构完善国际医疗服务专区建设,强化双语医护人才引育,提升涉外就医保障能力;配合优化交通、文旅领域多语种服务设施,依托人社渠道做好配套服务宣传推广;支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校际合作,加强系统干部及企业职工国际化素养培育,全面优化外籍人才宜居宜业环境。

(三)强化统筹保障,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健全跨部门常态化协同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凝聚部门联动合力。立足人社职能,精准落实人社部门惠企、培训、人才补贴等政策,全力保障符合条件的外向型人才引育、技能提升、补贴兑现等工作落地;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健全成效评估与反馈体系,畅通人才诉求受理渠道,持续优化服务质效,推动各项政策举措精准落地。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紧扣提案建议,立足职能狠抓落实,着力破解人才引育、就业提质、涉外服务等重点问题,持续增强我市开放型人才集聚能力,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支撑。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支持。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7日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6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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