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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根本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我们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明确要求上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群众就业需求新变化,既解决“有没有”的问题,更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兜底线,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升劳动者收入和权益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更加突出就业优先战略导向。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经济增长带动就业的能力,形成经济发展与就业的良性循环。贯彻落实国家高质量充分就业意见,完善我市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体系,健全产业就业协同联动机制,靠前服务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抓好岗位开发。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对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倾斜支持,稳定就业岗位存量。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十周年新起点,深度融入区域协同发展,促进产业协作、项目落地,不断拓展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总量。拓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等新就业领域,扩大就业增量。加强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有效增强市场供求匹配度。修订完善创业系列支持政策,强化创业培训和指导,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大赛等平台载体作用,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效果。

千方百计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将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作为稳定就业大盘、兜牢民生底线的攻坚重点。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综合运用就业见习、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基层就业等政策工具,支持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完善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政策,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开展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确保帮扶就业率90%以上。落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等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统筹城镇和农村两个劳动力市场,着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积极培育本市特色劳务品牌,鼓励结对地区和劳务输出大省农村劳动力来津就业。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做好退役军人、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

全力以赴打造技能人才队伍。从破解“有活没人干”入手,解决“有人没活干”的问题,以职业技能培训作为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居民增收的有力抓手,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大力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工程,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精准性、实效性,支持企业职工、院校学生等各类重点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遴选力度,大力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聚焦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全力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建设,实施“工匠涵养创新工程”和“制造业根基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树力度,评选“海河工匠”“天津市技术能手”,开展“天津技能周”“海河工匠”进校园(企业、社区)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尽心竭力做好公共就业服务。把便捷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作为提升匹配效率、促进人岗对接的最优途径。组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服务月”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培育“职为等你”直播带岗品牌,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供给。继续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队伍建设,构建完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多层次的就业服务体系。完善“一库一平台”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建设,打造集合就业政策宣传、信息发布、岗位对接、服务活动、数据统计、资金监管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平台。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快推广“家门口”就业服务,扩大数字就业创业驿站、就业服务站点覆盖面,规范零工市场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精准的就业服务,让人民群众不断有新的获得感。

用情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创造更好的从业环境、更有前景的发展环境。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三指引”“一指南”,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平台企业的用工指导,加大对不合理用工企业督察惩处力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发布企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欠薪问题精准治理,开展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劳动合同、休息休假等制度,依法查处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畅通维权渠道,完善在线调解平台,优化调解流程和时限,健全完善裁审衔接、诉调对接、仲裁与监察联动等工作机制,推广一站式联合调解。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力量,创新和谐劳动关系文化治理模式,加大和谐企业培育力度,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沈超

信息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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