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关于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等政策(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盘人社〔2022〕23号

发布时间:2022-10-31 浏览次数:309

胡彦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等政策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帮助并具有借鉴意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辽人社办2022〕14号),《关于印发全省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2022年就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办2022〕16),《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保障推进实施若干重大工程政策措施的通知》(辽人社[2022]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10号),《盘锦市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盘就办发[2020]1号),《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辽政办发[2022]30号)等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文件,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全民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提高政策知晓度。广泛挖掘就业致富典型案例,讲好就业故事。5月中旬成功举办的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盘锦市“中蓝”杯选拔赛被人民日报、今日头条、微博、抖音、盘锦电视台、盘锦日报、辽河晚报等各级媒体报道,6月下旬我市承办的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辽宁省选拔赛也将邀请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我市就业创业工作的知名度。

二、继续加大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力度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措施,对就业转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对确实通过市场难以就业,有就业愿意、就业能力且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消除零就业家庭17户,始终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三、开展就业创业活动,多渠道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创业

为促进西部镇街振兴发展,开展“五送”下乡活动,送岗位、送项目、送培训、送政策、送服务到百姓家门口,促进西部镇街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带动增收。提高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质量,适时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并充分运用省、市各级网络平台,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提供有效的就业岗位,促进重点群体实现就业。截至目前,通过盘锦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24期,参与企业833家次,提供岗位19878个次,浏览次数累计50014个次。利用人社局网站开展网络招聘19期,参会企业604家次,提供岗位数14606个次。省系统录入空岗9578个,求职人数3250条。通过“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进行直播带岗、政策解读及典型宣传,深受广大求职者和用工单位好评。加强与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对接,保障用工。目前已排查有需求的本地重点企业共7家,其中新开工的企业5家,用工需求近200人。针对企业需求设立企业就业服务专员,并建立台账,建立“一企一策”工作机制,已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展线上招聘活动2场,解决用工10人。

四、加强创业载体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市就业、创业大局总体稳定,鼓励民间资本注入搭建创业孵化基地。现在我市共有13家创业孵化基地,极大的扶持了全市劳动者创新创业,为创业带动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孵化基地现有305户企业入驻,带动就业1168人。给予被评为市级孵化基地并考评通过的给予60万元运营补贴,给予县区级孵化基地并考评通过的给予40万元运营补贴,县区财政配比20万元运营补贴。下一步将大力鼓励利用园区资源建设创业孵化基地。

五、积极促进各项稳岗扩岗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以下(含30人)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标准,按照90%返还,并对全部企业实现“免申即享”,目前我市第一批返还企业6356户。但是我省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培训政策截止到2021年底,因此,目前不能开展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以工代训。

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继续开展电焊、氩弧焊、短视频制作、母婴护理等专业培训的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各类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目前,我省还没有出台针对就业困难和低收入人口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的政策,无法落实生活费补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中小微参保企业职工足额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同时个体工商户以企业形式为职工足额缴纳失业保险且一年以上,符合发放条件,年度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目前已受理申请40人。

七、创新服务方式,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按照《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辽政办发【2022】30号),拟定盘锦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通过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国有企业吸纳、非公企业引进、应征入伍、实施“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计划,以及开展就业见习、创业扶持、免费转岗培训、困难家庭毕业生兜底安置等各种渠道和方式,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创新服务方式,开展“一对一”全方位服务。通过互联网和新媒体,以及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开展“线上线下”服务。组织企业深入校园开展“校企对接”和校园招聘,引进我市所需毕业生资源。按照属地化原则,指导县区人社部门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展“一人一策”跟进式服务。对于缺少经验的毕业生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对于专业不对口、难于就业的组织参加免费转岗培训;对于特殊困难家庭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积极落实我市人才政策,拓展引进人才渠道。坚持在高校设立盘锦引才工作站,继续落实“百校千企”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京津冀、东三省、长三角及西部地区大型人才招聘会,引进我市急需人才,增加全市人才总量。

以上是我单位的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委员批评指正。今后也请继续关心关注就业等民生工作,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委员的意见建议为引领,不断加强与委员的沟通交流,促进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615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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