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关于吸引产业技术工人助力盘锦经济发展(第37号)提案的答复 盘人社〔2022〕25号

发布时间:2022-10-31 浏览次数:145

张国生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技能人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接到《关于吸引产业技术工人助力盘锦经济发展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相关建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高服务质量,搭建就业创业平台

针对企业用工荒问题,我局注重提高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质量,适时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并充分运用省、市各级网络平台,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提供有效的就业岗位,促进重点群体实现就业。2021年至今,共开展线下招聘会40场,参会企业2342家次,提供岗位3690个次,达成意向2683人次。通过盘锦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78期,参与企业2330家次,提供岗位55539个次。利用人社局网站开展网络招聘64期,参会企业企业2852家次,提供岗位数69252个次。积极搭建返乡入乡创业平台,为有意创业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创业孵化等一条龙服务,扶持创业。目前对符合政策的两户经营实体给予了创业场地补贴分别10000元。近几年来,每年都深入东郭、羊圈子等乡镇开展就业创业“五送下乡”活动,现场开展了创业指导、政策咨询等就业创业服务,每场活动都推介创业项目200个,受到了返乡农民工的一致好评。举办创业大讲堂、创业论坛进基地等,在全市营造创业氛围,引导激发劳动者积极创业。全市共有13家创业孵化基地,免费提供创业场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推介等一系列服务。2021年以来,全市新增创业15504人,带动就业31646人;扶持创业带头人564人,带动就业1802人。

二、落实补贴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积极落实以工代训政策,出台《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盘人社),我局结合我市职业技能专账资金实际,积极请示市政府提升我市以工代训补贴标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我市以工代训补贴标准提升为每人每月800元(省标准为400元),2020年至今,我市共发放以工代训补贴31660.46万元,惠及全市3608户企业,407396人次。

认真落实返乡农民工创业政策,对经营满一年经济实体,给予5000/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被认定为创业带头人的经济实体给予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5年内(以工商登记注册日期为准)新吸纳(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登记失业人员,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自缴纳之日起相应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每年新吸纳登记失业人员10人以上(含10人)的,或每年新吸纳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5人以上(含5人)的企业,享受补贴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4个月。2021年以来享受补贴2户,补贴金额为20000元。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5户,补贴金额97905.58元。

三、强化资金效能,提升技能培训质量

我局始终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盘锦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在全市一线职工中开展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培训,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9年至2021年以来,全市企业新增技能人才19149人,其中初级工9231人,中级工3743人,高级工5426人,技师502人,高级技师247人。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总人次数为376887人次,支出专账资金4.46亿元,真正做到了惠企保民生稳就业,充分发挥了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印发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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