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七十四号建议的答复 盘人社〔2021〕30号

发布时间:2021-10-28 浏览次数:411

李文龙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地方差异化人才引进政策的建议》是我局承办的重点建议和提案之一。您在《建议》中综合阐述了差异化引才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针对政府引才提出三项建议:一是建立与高校产学研双向培养机制,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二是加强来盘留盘就业的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给予企业相应的招聘补贴和资源支持,并根据实际招录用的结果,对于引进人才较多的企业给予奖励,缩短奖励兑现的周期,降低兑现的难度。鼓励企业引进大四优秀学生来盘实习实训,并对于实习实训毕业生来盘的住房、城市通等基础资源给予一定的支持。三是加大企业专项培训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对于应届毕业生的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培训资源支持和补贴力度。

首先感谢您对盘锦引才工作关注与支持。您所提出的差异化人才引进政策的是我们设计制定人才政策的基本遵循。因为人才政策的设计制定必须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要综合考量区域产业布局、人口、薪酬、地方财力等多种因素。因此,设计制定人才政策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二:一是引进人才政策制定应与地方的产业发展方向相适应;应与人才需求总量相适应;二是引进人才政策制定应与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支撑能力相适应。我市现行人才政策(盘委办发【2020】23号文件)也是在2015年制定出台的《盘锦市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盘政发【2015】48号)文件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当前的财政支撑能力及产业引才方向而修订。比如,薪酬补贴、租房补贴等政策条款设计主要是针对我市当前薪酬水平较低,在全国范围内引才留才不具有优势的现实问题提出的;个人所得税返还奖励政策,主要是针对高端人才或团队引进过程中比较关注的政策而设计的。

关于企业引才方面,我市现行的人才引进和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主要是:一是执行和落实原《盘锦市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盘政发【2015】48号)和《盘锦市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盘委办发【2020】23号)文件;二是《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举措》(盘政办发【2020】21号)等相关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文件。政策出台以来,我市总计兑现引才补贴资金1000余万元,近三年兑现各类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资金1000余万元(不含两难大学生岗位补贴)。

《建议》提出的三项意见,也是未来我们进一步拟采取的促进重点规模企业引才的举措。一是扩大实习政策的推广面,引导企业加强校地校企合作,批量引进毕业生人才;二是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转业转岗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就业市场供需实际开展促进就业的培训;三是市委组织部正在根据省委组织部的统一规划,设计制定新的人才政策,目前政策整合意见已通过市委主要领导审定。拟整合的人才政策增加了引才荐才奖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猎头机构、科研院所等平台载体引才荐才。对企事业单位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和联系点、人才飞地、“候鸟”人才工作站等柔性引才平台,作用发挥突出的,市政府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引进毕业生人才中介组织,按照引才数量及质量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引进毕业生人才贡献特别突出的各类用人主体,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但上述仅为初步意见。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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