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盘锦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委办发[2004]47号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计划委、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市建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档案局、市物价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办《盘锦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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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0月18目
(发至县、团级)
盘锦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和完善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03]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对象和范围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其管理服务对象包括:
1.我市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含退职,下同);
2。我市参加农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
3.参加养老保险省统筹的中省直驻盘企业(含辽河油田)的退休人员。
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管理均干部的移交、管理问题,另行规定。由县以上各级党委管理的企业退休领导手部,在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时,人事档案暂不移交,街道和社区可先建立这些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的信,息库。其中,破产、改制企业的退休领导干部,移交原企业的主管行政部门管理。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形式和内容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
跨省、市异地定居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管理。
参加省级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中省直驻盘企业退休人员应纳入其常年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的管理服务范围,但共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仍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鉴于盘山县情况特殊,退休人员管理暂按如下办法执行:
①按户口和常年居住地向所在县区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其档案卡和信息卡由街道、社区保管,档案由县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②户口和常年居住地没有社会化管理服务社区组织(农垦企业、乡、村)的人员,视同为异地定居人员,由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管理服务。党组织关系的转移按辽委办发[2003]2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1.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
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县区以上社保经办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要分别建立档案库,档案库建设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同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于2004年年底前建成。档案管理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2.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关系的移交
新增退休人员要逐级移交。即:市向县区移交,县区向街道社区移交。
辽河油田和其他省属企业由企业直接移交相应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后再逐级移交,保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关系准确定位。
2004年1月1日起,新增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向本人发放档案卡和信息卡,本人持档案卡和信息卡到所属的街道、社区报到。做到退休一个,移交一个。
3.原企业退休人员活动场所移交及产权转移归属,按辽政办发[2004]2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相关部门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的职责
1.市级社保经办机构工作职责
市社保经办机构要在内部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制定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业务流程和操作办法,指导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和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具体实施;建立并管理本辖区及居住外埠的退休人员档案库,组织移交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指导县(区)、街道、社区社会化管理的计算机网络建设,建立并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数据库;组织县(区)、街道、社区开展企业(含驻盘中省直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认定工作;组织县(区)、街道、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收缴并管理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各种
公益性活动,对居住外埠的退休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向省上报本地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
2.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工作职责
县区社保经办机构,主要负责辖区内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转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档案卡'和“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信息采集表”,对街道、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建立并管理退休人员档案库,收缴和管理本辖区内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组织本辖区退休人员开展大型文体健身活动;汇总上报退休人员生存认定的情况等。
3.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街道办事处直接领导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具体指导下,配合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建立退休人员档案卡和信息卡台帐,对本辖区退休人员实施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对本辖区内退休人员进行入户走访,及时掌握退休人员的增加、减少、迁入、迁出及相关的自然信息变动情况,协助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转“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档案卡'和“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信息采集表',做好本辖区退休人员迁入、迁出的接收、转移工作;指导社区跟踪了解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通过每年定期与辖区内退休人员见面制度,协助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对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定工作;审核社区为退休人员办理的有关服务项目,负责为辖区内死
亡的退休人员家属办理丧葬费手续和遗属救济费手续;定期按本辖区内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分别报送相关报表;为企业退休人员接转和管理党组织关系,组织本街道退休人员开展文体和娱乐健身活动。
4.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职责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和社区居委会领导下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日常管理服务以及信息反馈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动态管理退休人员数据库、接收“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档案卡'和“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信息表’’,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和健康档案;跟踪了解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并定期汇总、上报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服务;帮助辖区内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领有关待遇;负责社区之间退休人员的转移和接收的基础工作;按月向街道上报各种统计报表;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文化健身活动;对辖区内高龄、孤寡和病残等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提供义务服务;指导退休人员建立自管组织,进行互助服务。
5.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工作职责
企业应承担的责任:企业应加强与退休人员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的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企业退休人员的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由企业继续按有关政策发放。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医疗费,继续由原渠道支付;企业退休人员居住的企业住房的取暖费用由企业继续负担;尚未参加实行房改的,管理和维修工作仍由企业负责。企业不得以社会化管理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企业现有的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设施要继续发挥作用,并向社会开放。
企业主管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已经破产、转制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经费由企业主管部门企业破产、转制资金专户中支付。转制续存企业无力缴纳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活动经费由企业主管部门担保,并经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分3年缴纳。其中,第一年至少要缴纳全部费用的20%,第二年至少缴纳全部费用的30%,第三年全部缴足。各年度缴费的最迟期限为当年11月30日。
6.其他各相关部门职责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制定和计算机网络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织部门负责街道、社区的党建工作,并指导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活动,加强对企业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
发展计划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加快发展祜区服务业,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解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问题,以满足本辖区内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民政部门负责街道、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坚持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方向。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将有特殊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纳入社会扶助范围,并及时提供公益性服务,为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退休人员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财政部门根据编制部门已核定的编制负责将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档案部门负责对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档案管理约指导和对专、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卫生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防控和保健工作;
文化、体育部门负责社区文体设施建设,并指导社区组织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健身活动;
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老龄办要充分利用各自的服务网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社会公益组织,为高龄、孤寡、病残等退休人员提供义务服务,在维护退休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目标、
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目标是:
1.2004年末,在全市城乡建立起以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社区为主体的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条件配套、管理服务规范、四级联动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体制。
2.2()04年末,完成退休人员档案信息移交工作。街道、社区完成自治小组建设,建立社区与退休人员的联系卡制度,街道社区建立退休人员数据库,实施退休人员动态管理,实现退休人员的准确定位,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做好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工作。
3.2005年末,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全部移交社保经办机构管理,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街道社区进行管理服务。
五、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要求
对企业退休人员由原企业管理服务变为依托街道、社区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措施。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的安定、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开展工作,务求取得成效。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负责,市、县(区)要成立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部门,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成员为劳动保障、组织、发展计划、经贸、机构编制、民政、财政、建委、文化、卫生、体育、物价、档案、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办等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并对辖区内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各县区要按照省、市要求,搭建劳动保障S-作平台,落实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必备的条件。社保经办机构要设置专门科室负责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协调工作;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可按退休人员5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但最多不超过4名),其专职工作人员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也可安排适合岗位的“4050'人员。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作为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载体作用。
3.全市实行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的模式。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要求,建立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库,完善档案管理硬件设施,配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退休人员档案库,于2004年末前建立,企业已退休人员档案移交工作于2005年末前完成。
4.全市建立市社保经办机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所、社区站计算机互联网络,于2005年末前完成。
5.各县区政府要统筹解决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场所和设施等方面的问题,以满足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政策咨询、工作人员办公的需要;同时,要逐步完善社区图书阅览、棋牌游艺、体育健身、党员活动等场所和设施,为退休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计划委
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市编委办市建委市文化局
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档案局
市物价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市妇联市老龄办
2004年10月15日
主题词:社会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社会化服务方案通知
抄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印325份)
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2004年10月19日印发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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