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
盘锦市双腾外墙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我中心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要求限期退回我中心为你单位工亡职工张佩臣家属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中心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中心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我中心先行支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807586.00 元,大写 捌拾万柒仟伍佰捌拾陆元整 。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专户
银行账号: 06860201040054051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辽河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孙女士 电话: 0427—2210030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218室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6年8月6 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