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艳秋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退休人员工资核算知情权提升社保服务规范化水平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社保经办部门严格贯彻落实《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及《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等文件精神,规范开展退休审核、待遇核算、发放及权益查询服务,持续推进核算公开、流程透明、服务便民,保障退休人员参保缴费与待遇领取知情权、监督权。当前已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查询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核算明细。
一、厘清告知责任,推动核算标准“看得懂”
进一步明确社保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的“双重告知”责任,并将告知义务纳入经办操作规范,落实到岗、责任到人。严格执行退休资格审核与待遇核定标准,对人员基本信息、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及各类津贴补贴标准进行精准核算。为方便退休人员了解待遇构成,退休人员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或经办窗口随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金计发表》,确保“明明白白领待遇”。
二、规范确认流程,确保待遇发放“核得准”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准确计算后由单位在网报端打印,退休人员签字存档。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或经办窗口将计算结果告知本人,确保本人知晓。
三、完善异议处理,实现争议化解“办得快”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对核算结果有异议,可在确认前提出,经办机构5个工作日内受理核查;核查邀请单位劳资人员、退休人员代表参与监督,确保公开公正;核查有误的10 个工作日内重新核算并书面说明;无误的出具详细政策解释与计算明细。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对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请,由参保单位或本人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原始资料进行信息修改或待遇重新计算。
四、强化能力建设,促进政策服务“全覆盖”
我局社保经办部门将依托社保窗口、官方APP、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常态化推送核算政策、查询指南、热点问答,同时加强经办人员专项培训,提升政策解读、异议处理、便民服务能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5日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