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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 《关于完善文艺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的提案》(14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28 浏览次数:87次

陈汝钰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文艺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聚焦精准引才,拓宽文艺人才准入渠道

针对我市文化创意、数字文旅、非遗文化等领域的复合型文艺人才缺口,我局将立足职能,持续优化人才引进与招聘机制。

(一)规范事业单位文艺岗位招聘。严格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面推行岗位、条件、程序、成绩、结果“五公开”,确保招聘工作的公信力。

(二)搭建校地引才对接平台。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以“高校行”招聘活动为契机,主动走进辽宁传媒学院,通过开展校园招聘会,精准对接文化创意、数字文旅等文艺类专业人才需求,引导更多优秀学子来盘就业创业、扎根发展。

(三)深化柔性引才模式。积极建议相关部门牵头统筹,人社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搭建柔性引才合作平台,按规定落实各类服务保障政策,柔性集聚外部知名文艺专家、非遗传承人等人才资源,通过兼职聘用、项目顾问、短期合作等方式,深度参与我市城市文化IP塑造、景区文创产品研发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

(四)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持续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举措,积极建议教育、卫健等相关部门,全力保障引进文艺人才在子女入学、健康体检等方面的实际需求。持续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及时足额发放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同时兴隆台区引进人才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人才公寓等过渡性住房保障。同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对经认定的我市高层次人才,按规定落实叠加政策待遇,全方位解除人才后顾之忧,真正实现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二、完善培育体系,夯实本土文艺人才根基

围绕本土文艺人才成长需求,协同各方力量构建系统化、阶梯式培育机制。

(一)开展定制化技能培训。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艺术院校,围绕湿地文化创作、非遗传承、乡村文创等主题,开设特色研修班。

(二)打造实践培育阵地。建议有关部门充分利用辽河民俗博物馆、辽河美术馆及特色乡村等现有资源,设立非遗传承工坊和文艺创作驿站,并向本土文艺人才开放,为其提供优质的驻点创作和实践锻炼平台。

(三)实施青年文艺人才梯队培育。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青年人才的发现、评价与举荐机制,畅通成长通道。

三、强化平台支撑,优化文艺人才发展环境

立足人社职能,完善人才服务保障链条,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生态。

(一)健全人才工作协同机制。积极配合组建文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参加联席会议,及时梳理并反馈文艺人才引、育、留、用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拓宽人才展示交流渠道。建议文旅等部门推动区域合作,建立文艺人才交流联盟,通过选派优秀人才外出研修、交流采风等方式,不断拓宽人才视野。支持举办全市文艺成果大展、作品展演等活动,助力人才展示风采。

四、健全激励保障,激发非遗传承人才活力

针对非遗传承人才保障不足的问题,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激励机制、激活传承内生动力。

(一)强化技能培育与荣誉赋能。支持非遗传承人申报建设技能大师工作站,积极推荐参与盘锦工匠、辽宁省高技能人才等评选表彰,组织参加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绝技绝活展演,配合有关部门为民间文艺人才搭建展示与成长平台,持续壮大基层非遗传承队伍。

(二)完善荣誉激励与宣传引导。配合健全人才荣誉激励体系,加大对优秀文艺人才、非遗传承人的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尊重文艺人才、支持非遗传承的良好氛围。

(三)畅通成果转化与市场对接。主动建议相关部门建立文艺作品供需对接机制,搭建创作成果市场化转化平台,促进文艺创作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以市场化路径增强文艺人才发展可持续性,全方位夯实非遗传承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立足人社职能,强化协同配合,全力推动文艺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为盘锦文体旅深度融合及文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8日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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