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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4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奖惩情况和艰苦边远地区 服役并享受家庭优待金增发情况的公示

根据《盘锦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盘锦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公招入伍〔2022〕1号)、《2022年盘锦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公告》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地掌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奖惩情况,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锦军分区、盘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联合审核组,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监督下,对2022年从盘锦以义务兵身份应征入伍(入伍当年年底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入伍后服役期满并于2024年以义务兵身份正常退役的(安置方式为自主就业)大学生士兵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奖惩情况和到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并享受家庭优待金增发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截止到2025年4月2日17点为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郑一凡

联系电话:0427-2800201

附件: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奖惩情况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并享受家庭优待金增发情况公示表.xlsx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盘锦军分区

盘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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