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政建设集团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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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集团人才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各重点岗位人员配置,根据市政建设集团发展规划,结合目前人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注重工作实际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人,其中集团本部2人,所属盘锦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2人、盘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人、盘锦保惠工程实业有限公司6人、盘锦金帛交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人(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3.熟悉现代企业运营管理模式,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
4.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应聘条件中年龄及工作年限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界限计算。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发布在盘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8日9: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自行登录https://lnzhaokao.ikaowu.com/网址进行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请认真阅读《盘锦市政建设集团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资格审查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资格审查贯穿全招聘流程,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公司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审核结果。
3.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要求: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10分钟。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所得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笔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相关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提出拟聘用人选,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提请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研究确定。
当总成绩并列时,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根据录用条件排序择优录取;如条件都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体检
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通知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由拟录用者自行在三级甲等医院或专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入职试岗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如递补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录取,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八)考察、政审
1.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公示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2.政审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及本集团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情节或存在不得录用的问题,取消录用资格。
(九)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通过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辽宁“阳光国企”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十)相关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岗位工资(所在岗位应发工资)的80%,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按所在公司岗位工资标准核定。
(十一)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恕不退还,公司将予以妥善保管。正式聘用人员必须确保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发生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同时本公司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3.应聘者须确保本人手机畅通,以免招聘信息无法通知。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联络本人导致招聘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的,由应聘者自负。
4.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政审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由集团纪检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
6.本公告由盘锦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7.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盘锦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
2.联系电话:0427-2800613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 8:30-11:30 13:30-17:00
盘锦市政建设集团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