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的公示

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公用工程管廊停产检维修工程,地点位于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施工总承包单位为鹤城建设集团股份公司。该工程已竣工并结算完毕,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已书面承诺农民工已全部离场、农民工工资已按时足额结清。

拟注销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公用工程管廊停产检维修工程施工单位鹤城建设集团股份公司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5日。

如发现上述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部(劳动监察部)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0427-3400072

   址:盘锦辽滨经开区信访接待中心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6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