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的提案》(第140号)的答复 盘人社〔2024〕42号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构建精准适用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培养支持机制,丰富人才工作队伍,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对于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对此高度重视,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落实人才政策,吸引留住人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引才工作。2024年6月末,市委人才办下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全市人才发展环境具体措施〉的通知》(盘委人才〔2024〕1号),对留盘来盘工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给予三年期生活补贴;补贴范围及标准为: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1500元;“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补贴标准位居省内各市前列。下一步,全市人社部门将开展常态化人才补贴申报工作,按月发放人才补贴,吸引集聚各类人才,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开展“盘聚人才 锦乡未来”高校行活动,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百万学子留辽来辽”专项行动,精准有效集聚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来盘回盘干事创业。市人社部门开展“盘聚人才 锦绣未来”高校行校园招聘活动。截至目前,全市人社部门共组织159家企业,分别赴省内外江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化工大学等高校开展校园双选会、“盘聚人才 锦绣未来”主题校园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共计现场招聘会16场,现场直播带岗5场,提供就业岗位2964个,吸引了4423名毕业生现场咨询,收取简历1947份,初步达成就业意向高校毕业生1109人。
最后,十分感谢贵单位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5日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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