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公开表
一、2024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度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4年度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4年度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4年度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全市企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3、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相关服务工作; 承担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组织实施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4、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放和管理工作;指导12333综合咨询服务工作;承担网络政策宣传及各类公告、信息发布工作等。
5、为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系统开展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支付及风险防控、监察、稽核等工 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6、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委托,承担全市劳动能力鉴定等服务性工作。
7、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主要职责,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 及6个分支机构: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财务基金科
(3)内控稽核科
(4)社会保险事业服务科
(5)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科
(6)退休人员社会化与档案管理科
分支机构:
(1)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数据中心
(2)盘锦市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3)盘山县社会保险分中心
(4)双台子区社会保险分中心
(5)兴隆台区社会保险分中心
(6)大洼区社会保险分中心
三、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度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4年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1501.4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01.4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1501.4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36.40万元;
2.项目支出18465.09万元。
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8.0万元,新增单位,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3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31万元、印刷费6.90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水费3.25万元、电费32.56万元、邮电费7.00万元、取暖费40.23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0.3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委托业务费20.60万元、工会经费31.02万元、福利费2.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2.76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0.09万元。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原值7906197.07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原值132039.95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7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7个,涉及资金18465.09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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