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8-25 浏览次数:579

1.事项名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2.事项简述:缴纳失业保险人员出现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可以办理转移接续

3.办理材料:参保人员身份证、失业保险转移单

4.办理方式:线上或者线下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
结果送达:线上或者线下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

8.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4号窗口(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

10.咨询查询途径:0427-2822635

11.监督投诉渠道:0427-2661597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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