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75

   

第一部分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公开表

一、2023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规范性文件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盘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5、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提出实施意见,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市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7、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8、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者、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11、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单位内设9个科室,分别是:

1、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2、政策法规与基金监督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3、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

5、工伤与失业保险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6、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7、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人才引进办公室)。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9、工资福利科。

所属二级单位设置如下: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第二部分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3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年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692.2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2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3.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4.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692.2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28.29万元;

2.项目支出64万元。

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3年预算同上年(6638.76万元)比较,收入减少5946.47万元,下降89.6%;支出减少5946.47万元,下降89.6%。收入和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8万元,比上年度(9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1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和2022年年初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2.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2年(4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无任何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保有量没有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0万元,下降0%,无任何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3.98万元,比上年预算(66.73万元)减少32.75万元,下降49.08%,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年初预算车补钱算在人员类经费里。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4.8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3万元、工会经费5.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福利费0.4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25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33199105.86元,其中,流动资产3722509.89元,固定资产19071358.86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133851.06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应编制整体绩效目标的单位共1个,实际编制整体绩效目标的单位共1个,涉及资金64万元,编制整体绩效目标的单位覆盖率(实际编制整体绩效目标的单位/应编制整体绩效目标的单位)为100%

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9.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2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技工学校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技工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2.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初等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各类成人初等教育的支出。

23.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贴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反映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反映财政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求职创业给予的补贴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补助费。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反映财政为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给予的求职创业补贴,以及为支出符合规定条件的群体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给予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相关支出。。

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反映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反映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5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万元
                
          预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692.29 一、工资福利支出 521.6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基本工资 180.19 外交支出  
        津贴补贴 104.07 国防支出  
        奖金 108.64 公共安全支出  
        绩效工资   教育支出  
        社会保障缴费 82.71 科学技术支出  
        住房公积金 46.0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24.93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27.53 卫生健康支出 21.28
        办公经费 65.28 节能环保支出  
        会议费   城乡社区支出  
        培训费   农林水支出  
        专用材料购置费   交通运输支出  
        委托业务费 19.0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 3.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   金融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0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维修(护)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5.25 住房保障支出 46.08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3.07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预备费  
    六、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转移性支出  
    八、对企业补助   债务还本支出  
    九、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债务付息支出  
    十、其他支出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692.29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692.29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692.29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2023年预算数
    628.29
  30101   基本工资 180.19
  30102   津贴补贴 104.07
  30103   奖金 108.64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1.43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0.51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77
  30113   住房公积金 46.08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01   办公费 4.00
  30202   印刷费 3.00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4.80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2.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3   维修(护)费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5.51
  30229   福利费 0.4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29.55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25
  30301   离休费 32.18
  30302   退休费 10.89
  30305   生活补助  
  30308   助学金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2023年度部门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经济分类(类) 项目名称 项目申请理由及内容 是否政府采购 是否政府购买服务 资金来源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其中非税部分 政府性基金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单位资金收入 上年结转
** ** ** ** ** ** 64.00 64.00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4.00 64.00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4.00 64.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基金监管经费 项目概述:社会保险监督管理经费
 项目依据:社会保险监督管理经费
10.00 1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维稳维权保障经费 项目概述:通过处理信访问题,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和社会保险参保和退休等问题。
 项目依据:按照国家、省对重点事件节点的文件要求,国家、省对做好相关工作的文件要求。
25.00 25.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人社工作业务经费 项目概述:人社工作业务费费(工伤认定  工伤预防  技能人才)
 项目依据:人社工作业务费费(工伤认定  工伤预防  技能人才)
15.00 15.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中高级职称评审经费 项目概述:2021年继续开展全市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工程、农业、经济等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以及技工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各市,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2021年预计副高级职称评审收卷400人。需评审委员50人、考试天数2天、监考人员40人。
 项目依据: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职称有关工作的通知》
14.00 14.00            





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万元
项目(政策)名称 维稳维权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导分配)
预算资金情况  预算资金总额 25.00
一、本年收入 25.00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5.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五)单位资金收入  
二、上年结转结余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全面有效完成维稳维权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运算符号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时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足额保障率 = 100 % 2022年12月
项目开工率 >= 100 % 2023年12月
项目完工率 >= 100 % 2023年12月
质量指标 项目执行情况公开率 >= 100 % 2023年12月
正常运转率 = 100 % 2022年12月
计划工作完成率 >= 100 % 2023年12月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及时率 >= 100 % 2023年12月
完成项目活动及时率 >= 100 % 2023年12月
保障及时率 = 100 % 2022年12月
成本指标 按标准保障率 = 100 % 2022年12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平稳运行   平稳运行   2022年12月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水平   有力保障   2023年12月
足额保障   2022年12月
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持续运营能力   有效提高   2023年12月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群众满意度 >= 95 % 2022年12月
               
项目(政策)名称 中高级职称评审经费
主管部门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导分配)
预算资金情况  预算资金总额 14.00
一、本年收入 14.00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4.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五)单位资金收入  
二、上年结转结余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确保单位正常运转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运算符号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时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完工率 >= 100 % 2023年12月
足额保障率 = 100 % 2023年12月
2022年12月
质量指标 项目执行情况公开率 >= 100 % 2023年12月
正常运转率 = 100 % 2023年12月
2022年12月
时效指标 完成项目活动及时率 >= 100 % 2023年12月
保障及时率 = 100 % 2023年12月
2022年12月
成本指标 按标准保障率 = 100 % 2023年12月
2022年12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平稳运行   平稳运行   2023年12月
2022年12月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水平   足额保障   2023年12月
2022年12月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群众满意度 >= 95 % 2023年12月
2022年12月
               
项目(政策)名称 人社工作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导分配)
预算资金情况  预算资金总额 15.00
一、本年收入 15.00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五)单位资金收入  
二、上年结转结余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全面有效完成此项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运算符号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时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完工率 >= 100 % 2023年12月
服务对象人数 = 50 2023年12月
质量指标 项目执行情况公开率 >= 100 % 2023年12月
正常运转率 = 100 % 2023年12月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 100 % 2023年12月
成本指标 预算成本控制额 <= 150000 2023年12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稳定   2023年12月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人社事业发展构建良好平台   建立平台   2023年12月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8 % 2023年12月
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 基层政府满意度 >= 98 % 2023年12月
               
项目(政策)名称 基金监管经费
主管部门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导分配)
预算资金情况  预算资金总额 10.00
一、本年收入 1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五)单位资金收入  
二、上年结转结余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全面监督管理基金业务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运算符号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时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完工率 >= 100 % 2023年12月
项目开工率 >= 100 % 2023年12月
质量指标 项目执行情况公开率 >= 100 % 2023年12月
计划工作完成率 >= 100 % 2023年12月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及时率 >= 100 % 2023年12月
完成项目活动及时率 >= 100 % 2023年12月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社会保险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   有效监管   2023年12月
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持续运营能力   有效监管   2023年12月
保障水平   有效保障   2023年12月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对项目满意度 >= 95 % 2023年12月
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5 % 2023年12月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96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52号

联系电话:0427-229001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