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06-28 浏览次数:15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 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 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的通知》(国办发〔20228)、《辽宁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21)和《盘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盘锦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盘政公领发〔20221)部署的各项任务,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结合实际,制定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高效推进决策、执行和结果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重点问题,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决策前应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二)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实事求是地公开重要事项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情况。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决定事项以及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等落实结果,以情况报告或图表图解等形式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上公开。

  二、高质量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要在全面公开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的同时,着力做好取消、下放、调整、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扎实推进职业资格事项公开,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并及时调整、动态更新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二)加强就业创业信息公开。依托局门户网站和毕业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与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做好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的公开。通过采取展板、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开展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专项就业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信息,做好高校就业创业活动的全程信息公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

 (三)强化就业稳岗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四)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一是梳理细化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13)、《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关于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办201936号)精神,以《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关于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为基础,全面梳理细化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二是规范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要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及发布、解读、回应、传播,公众参与、政府数据开放等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关键环节,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三是全面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对照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公开渠道和载体的要求,逐项进行公开,确保目录公开内容(要素)不遗漏,达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强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三)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在出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大政策的同时,要重点从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制定解读方案,注重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同步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发布。要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在线交流,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互动。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带头宣讲政策。要邀请本系统专家学者参与政策制定、文件起草等工作,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

  (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官网、“两微一端”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加强对人社领域热点领域、企业和市民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重要政策文件公开后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及时有效做好回应。做好《市长信箱》、《人民网》 网民留言以及 《民心网》 群众诉求的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主要负责人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件、留言、诉求要亲自过问、督促检查、审核把关。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遇到重大问题、重要舆情要及时上报。出台重大政策后,做好相关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统筹做好政府开放活动。围绕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技能大赛等重点工作,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让更多的公众走进人社、了解人社、理解人社、支持人社。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丰富公众参与人社工作监督和评价的形式,增进社会公众对人社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四、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96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52号

联系电话:0427-229001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