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职业能力司解读《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
王晓君: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30号)和《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人社部发〔2021〕86号)中提出持续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并将其作为技工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重要内容。开展工学一体化工作是实现技工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变革、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突破口,并将带动形成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新局面。
推进工学一体化工作是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本质要求。技工教育本质上是就业教育,其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职业性,最好的培养模式就是“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推进工学一体化工作,就是要着力实现从知识灌输向能力培养转变、从课堂教学向生产教学转变、从书本教学向实践教学转变。
推进工学一体化工作是加快培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急需人才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时期,需要庞大的技能人才队伍作支撑。目前,技能人才总量短缺、结构失衡的问题突出,就业结构性矛盾尖锐,迫切需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快培养既有扎实的职业技能、又具有较强就业能力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现代技工教育教学体系,就是要以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
推进工学一体化工作是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内在要求。技工院校培养的人才能否适应企业产业行业需要是技工教育改革创新的根本问题,这不仅需要打造学校硬实力,更要改革教学模式,注重内涵发展,提升软实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将工作过程和学习过程融为一体,培育德技并修、技艺精湛的技能劳动者和能工巧匠的人才培养方式,是技工院校在新形势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技工教育的最大特色和亮点。
王晓君:为深化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加快技能人才培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09年印发了《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部分具备条件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中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2010年、2012年、2016年,通过三批试点逐步推进,试点专业31个、试点院校191所。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一体化课改理念得到了企业、学校和学生的认同。一体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更加契合企业实际岗位工作要求,教学方法强化了以学生为中心并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效提高了毕业生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二是一体化课改试点不断扩大,北京、山西、江苏、浙江、河南等地制订了省级一体化课改方案,部分学校主动开展校级一体化课改。三是通过一体化课改,学生的学习兴趣明显提高,从“要我学”变为“我要学”,教学模式强调以“做”为主线贯穿教学全过程,实现“教、学、做”融会贯通,学生综合素质、动手操作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显著提升。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落实技工教育发展任务目标,我们在全面总结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走访调研北京、深圳等地区试点院校,并广泛征求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工学一体化改革专家、典型试点技工院校的意见。《实施方案》顺应了广大技工院校教学改革的呼声,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的推广,实现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
王晓君:《实施方案》共5个部分、15条内容,包括工作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推进方式、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是工作背景。总结2009年以来我部推进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实践经验,明确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的内涵。
第二部分是总体要求。在全国技工院校大力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百千万”目标,即建设100个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专业,1000所技工院校参与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培训10000名工学一体化教师,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明确“五个一体化”主要工作任务,即制定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工学一体化教学资源,应用工学一体化教学方法,建设工学一体化教学场地,加快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通过“五个一体化”建设,保障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落实落地。
第四部分是推进方式。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的主要方式是校企合作。通过校企合作共建,探索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等多类型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发挥专家作用,在职业技能培训中采取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
第五部分是组织实施。各级人社部门加大政策引导、资金支持、专家指导、经验宣传,学校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推动配套制度建设。
王晓君:在“十四五”时期,按照“以专业和课程建设为主线,以评价标准为指引,分阶段稳步推进”的原则,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
第一阶段是重点推进阶段。开发、修订30个专业的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并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同时部署地方和院校开发其他专业的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组织申报、确定第一阶段300所建设院校;修订工学一体化教师标准和师资培训标准,组织遴选第一批工学一体化师资研修基地,并培训教师1500人次;制定工学一体化课堂、课程、专业、院校评价标准,并于2022年底前公布。
第二阶段是持续推进阶段。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遴选公布第二阶段新增30个专业的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新增300所建设院校;组织遴选第二批工学一体化师资研修基地,培训教师3500人次;开展优质课堂、精品课程、示范专业等评选活动,并组织相关交流活动。
第三阶段是全面推广阶段。2025年,遴选公布第三阶段新增40个专业的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新增400所建设院校;组织遴选第三批工学一体化师资研修基地,培训教师5000人次;开展优质课堂、精品课程、示范专业、骨干院校评选活动,组织广泛的交流活动。力争在2025年实现“百千万”目标,带动广大技工院校继续深入推进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
王晓君:为确保技工院校顺利实施工学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以下措施及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从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给予全面支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技工院校党组织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建立协调推动机制,深刻认识工学一体化工作对于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推进实施。
二是加强政策供给。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有关项目资金支持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研究出台工学一体化专业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视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的具体操作办法。各地各院校要积极落实工学一体化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职务(岗位)评聘晋升等倾斜政策。
三是加强师资培养。围绕“十四五”期间培训一万名工学一体化教师的总目标,制订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相关标准和工作计划,分批遴选工学一体化师资研修基地,通过部里示范培训、地方规模培训的方式,加快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
四是强化教学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依托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制定一系列评价标准,引导技工院校开展工学一体化工作,并提供教学指导与技术支持。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研究,做好工作督导、技术咨询、经验总结、教学交流等工作。技工院校要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确保教学改革不降标、不走样。
五是系统推进改革。工学一体化工作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学校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对照工作目标,加快教学管理、实习管理、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师管理、教学场地、资金投入、酬薪制度、后勤保障等配套制度建设,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王晓君:2022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了首批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这是技能人才培养历史上首次成立的全国性专家组织。在推进工学一体化工作过程中,教指委将充分利用专业优势,积极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一是开展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研究,为相关政策制定、工作推进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二是承担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的开发、遴选、审议等工作,为技工院校实施工学一体化模式教学提供基本依据。三是制定工学一体化课堂、课程、专业、院校评价标准,参与工学一体化改革评价,推动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建设。四是参与实施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为工学一体化教师培养提供技术支持。五是研究一体化课程教学资源开发方法,指导技工院校开发教学资源,推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六是为各地各学校开展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研究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参与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工作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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