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盘锦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细则》的通知盘社险发〔2017〕5号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次数:414

各县区社保分局、局各科室,盘山县农保中心,大洼区农保中心:

         现将《盘锦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310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东湾新区分局、辽河口社保中心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73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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