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盘锦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细则》的通知盘社险发〔2017〕5号
各县区社保分局、局各科室,盘山县农保中心,大洼区农保中心:
现将《盘锦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3月10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东湾新区分局、辽河口社保中心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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