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才服务局“两学一做”促服务升级
- 发布日期:201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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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盘锦市人才服务局不断夯实“学”的基础,牢牢把握“做”的关键,结合为全市人才服务工作实际,从“强化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增强便民服务”的实效性出发,将转作风、优服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脚点,积极落实相关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文件上的要求,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对不符合要求文件精神的各类措施,都积极的进行了整改,并制定新的举措,努力提升为全市各类人才服务水平。
一方面,全面强化管理。我局召开了县区相关工作人员的会议,认真落实《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精神。要求市县区必须严格执行文件要求,绝不允许出现拒收推诿档案现象,绝对不允许出现2015年“存档难”的问题。严格实行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在认真审核和甄别档案材料的基础上,做好分类管理,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今后可能出现的后果和影响,经本人做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的方式予以接收。所谓关键材料,就是能体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的材料。
另一方面,全面推进便民服务。市人才服务局人才市场是展示我市人社人才服务形象的重要窗口。我们在一楼服务大厅设立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共产党员示范岗。做到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印制了相关的毕业生政策手册,内容丰富,不仅包含了毕业生报到、档案查询等相关信息,还包含了毕业生创业就业及人才局各个业务科室的办事流程,能够做到一册在手,全面了解人才工作及办事流程,内容丰富全面。建立微信公众号,引导毕业生在网上报到。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档期间,不再为其办理档案工资记载,不出具转正定级、工资介绍信、行政关系介绍信的非档案必须材料,接收与转出档案按照统一标准进行,不单独设定与政策相违背的“土政策”,影响档案的流通。
我局通过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落实,积极落实《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文件精神,把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摆上了人才服务的突出位置,积极努力,扎实稳妥,严格管理,把我市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服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张鑫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