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盘锦市201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盘人社发〔2015〕101号
盘人社发〔2015〕101号
关于公布盘锦市2014年全市职工
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县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辽东湾分局,市直各有关部门、驻盘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2014年全市劳动工资统计年报的数据,现将201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一、2014年全市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9186元,月平均工资为3265.50元;
二、2014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903元,月平均工资为3325.25元。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盘锦市统计局
2015年6月30日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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