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 发布日期:201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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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缴费,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到所辖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城镇居民征缴科室缴费。具体缴费方式:
(一)新参保城镇居民的缴费:
1、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在规定日期内到所辖区社保部门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
2、其他城镇居民新参保,统一到社区领取开户通知单并在规定日期内到银行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
(二)已参保城镇居民的缴费:
1、在校学生由学校根据所辖社保城镇居民征缴科室核定的居民应缴信息,于每年的10月份开始统一收缴下一年的医疗保险费,于每年11月15日前缴费。
2、城镇居民以参保时初次缴费时间为准,l2个月为一个缴费年度,持开户存折到银行缴纳相应年度的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断保(如果是2009年4月份参保缴费的,2013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时间就应该在2013年4月份之前,并且要在每个月的20日之前缴费)。
(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必须连续缴费。参保居民断保的,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支付,3个月内(断保月起第3个月20日之前)续保缴费的,从续保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断保超过3个月的,须补足所欠医疗保险费,并从续保医疗保险费到帐月后第3个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