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盘锦市个体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2014年社保年度(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医疗高线:36603×8.6%=3147.6元每月262.3元;(3147.6+90=3237.6元)
医疗低线:36603×5%=1830元每月152.5元;(1830+90=1920元)
2014年高额补充医疗保险,在职和退休人员每人每年90元,享受财政补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年45元。
(2013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全年36603元,每月3050元。)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3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965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52号
联系电话:0427-229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