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盘锦市2013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盘人社发〔2014〕122号
发布时间:2014-06-30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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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人社发〔2014〕122号
关于公布盘锦市2013年全市职工
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滨沿海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驻盘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2013年全市劳动工资统计年报的数据,现将2013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一、2013年全市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6603元,月平均工资为3050元;
二、2013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7760元,月平均工资为3147元。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