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盘锦市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盘劳社发[2010]52号
盘劳社发[2010]52号
关于公布盘锦市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驻盘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2009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统计年报的数据,现将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一、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4094元,月平均工资为2008元;
二、2009年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361元,月平均工资为2030元。
盘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六日
盘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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