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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参保人员因疾病住院治疗设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因疾病住院时,先由个人支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个人也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年度内统筹基金设有最高支付限额。见下表:
医疗类别
医院等级
18周岁以下居民
18周岁以上居民
起付
标准
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
个人自
付比例
最高支
付限额
起付标准
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
个人自
付比例
最高支
付限额
门诊
特定病种门诊
 
60%
40%
10万元
 
60%
40%
3.5万元
住院
社区医疗机构
100
75%
25%
200
65%
35%
一级医疗机构
100
75%
25%
200
65%
35%
二级医疗机构
200
70%
30%
400
60%
40%
三级医疗机构
300
65%
35%
600
55%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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