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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企业稳岗返还政策问答

一、问: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返还

答:2019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都可以提出申请。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个体工商户及民办非企业不能享受此政策。稳岗返还实行企业申请制,不申请不予发放。

二、问:怎样计算裁员率

答:企业裁员率是这样计算的。裁员率=(2019年底职工人数-2018年底职工人数)÷2018年底职工人数×100%。

三、问:企业裁员率应在哪个标准内符合政策规定

答: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能超过5.5%,30人(含30人)以下企业裁员率不能超过20%,其它企业不能超过3.62%。疫情防控结束后企业裁员率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规定执行。

四、问:什么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计入裁员率

答:企业职工因退休、死亡、调出、上学、入伍、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一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职工换岗的,都不计入裁员率。

五、问:怎么才算是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答:企业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缴费政策规定进行足额申报缴费,经审核通过后,按照核定的缴费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包括企业和个人)的视为足额。

六、问:据说还有失业保险应急性稳岗返还政策

答:是的。国家、省、市相继出台失业保险应急性稳岗返还政策。

七、问:什么样的企业可以享受应急性稳岗返还政策

答:申请应急性稳岗返还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自2019年1月以来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未足额缴纳的,可在补缴失业保险费后申请。

(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三)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规定标准。

(四)企业申报时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1.2019年以来,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出现亏损(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证明材料);

2.2019年以来,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利润总额同比下降30%以上(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证明材料);

3.2019年度以来,下一年度利润总额比上一年度同比下降30%以上;

4.2019年以来,连续2个自然季度进出口额较上一年度同比下降20%以上;

5.市政府认定为暂时性生产经营困的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为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

(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1.企业尚有未完成合同,或有新订单、新项目、产品或服务购买意向协议;

2.2019年以来,满足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条件后,连续两个月及以上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环比回升(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证明材料);

3.市政府认定为恢复有望企业的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为恢复有望的企业。

(六)与工会组织协商或以其他形式制定稳定就业岗位的措施。

(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2020年一季度内因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停工停业45天以上,且满足上述(一)(二)(三)款的,可申请应急性稳岗返还。疫情防控期间,经市政府确认由于保障供应而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享受应急性稳岗返还政策。

八、问:失信企业是否可以申请稳岗返还

答:申请企业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宜进行稳岗返还:

1.被列入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

2.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九、问:企业在2019年度已经申请了,2020年是否可以继续申请

答:2019年已获批应急性稳岗返还的企业,在符合条件下2020年可继续申请应急性稳岗返还。前次获批时使用过的企业经营状况支撑材料不可重复使用。

十、问:我们企业享受到稳岗返还后,有什么要求

答:已享受稳岗返还或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需承诺在得到返还后一年内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2020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

十一、问:稳岗返还的标准是什么

答: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般企业按照企业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总额的80%返还。疫情防控结束后,按照国家、省文件规定执行。符合享受应急性稳岗返还企业的标准是:按照我市6个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每人8453元)和一年内月平均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应急性稳岗返还一次性发放,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一般稳岗返还和应急性稳岗返还不能兼得。

十二、问:稳岗返还资金在使用上有什么规定

答:经过审核后,财政部门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核报到企业在银行的账户中。稳岗返还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不得作为其他方面使用,发现作为其他方面支出的将返还资金追回。

十三、问:企业在申请是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一般企业稳岗返还需持《盘锦市企业稳岗返还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企业法人承诺书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复印件各一份。如果企业职工有减员的需要提供减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名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原因要与单位失业备案原因一致)。

申请应急性稳岗返还的企业需持《盘锦市应急性稳岗返还企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企业法人承诺书和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复印件各一份和第三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果企业职工有减员的需要提供减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名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原因要与单位失业备案原因一致)。

十四、问:申请稳岗返还到什么时间结束

答:按照文件规定,2019年度一般稳岗返还申请到2020年12月31日止,应急性稳岗返还受理时间到2021年3月31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十五、问:企业到什么机构申请稳岗返还

答:企业按照隶属关系到属地稳岗返还审批小组提出申请。隶属辽东湾新区企业到市本级申请,隶属辽河油田矿区企业到辽河油田社保中心申请。

市、县区稳岗返还审批小组的联系电话是:

市本级:0427-2833626、2823569,辽河油田社保中心:0427-7802017,大洼区:0427-6851101,兴隆台区:0427-6516979,双台子区:0427-2361841,盘山县:0427-355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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