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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策待遇的建议》(第145号)的答复盘人社〔2025〕24号  
发布时间:2025-07-31 浏览次数:190次

张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策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高技能人才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局持续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高技能人才相关政策,完善培养措施,全力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目前,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18.1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27万人,占比23.5%。我市共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3人,全国技术能手12人,辽宁工匠15人,辽宁省技术能手51人,盘锦工匠29人。建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8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6家;拥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家。

二、我市高技能人才相关政策

为保障人才激励评价、服务保障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盘锦英才”政策措施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盘委人才办发〔2022〕11号),对技能人才进行了分类评级:对认定为A-C类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落实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健服务、市域内免费公交及部分景区首道门票减免、车驾管业务优先办理、候车出行绿色通道、推荐优质房源及其他优惠服务。对认定为D-E类的高技能人才,​​可享受市域内免费公交及部分景区首道门票减免、车驾管业务优先办理、候车出行绿色通道、推荐优质房源及其他优惠服务。

三、下阶段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方向

我局将继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与激励工作,重点推进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奖项评选推荐工作。​​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选拔推荐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兴辽英才等高层次人才奖项。二是持续推进“盘锦工匠”评选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定期开展“盘锦工匠”评选。邀请省级专家依据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对候选人的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创新成果等进行分项评价,确定入围人选。三是积极落实高技能人才相关待遇。​​扎实开展高技能人才层次评级认定工作,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及时享受市域内免费公交及部分景区首道门票减免、车驾管业务优先办理、候车出行绿色通道、推荐优质房源及其他优惠服务。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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