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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校园招聘教职员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3浏览次数:0

根据《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校园招聘教职员公告》有关规定,经考核考试后确定体检名单,2025年6月7日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现将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地点、地址及时间

体检时间:2025年6月18日上午7:30

体检地点:盘锦市中心医院健康体检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体检人员向盘锦市中心医院缴纳体检费600元(现金)。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并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考生因自身特殊情况,需延后体检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需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其他事宜请考生查看当日发放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家长等无关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五、其他事项

1、请体检人员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2.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