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兴隆台区建设项目返还农民工工资工保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0浏览次数:0

万科城·峰汇一标段项目,建设单位盘锦万科鑫盛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赤峰宏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现工程已竣工验收,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52933.79元。根据《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辽人社﹝2022﹞5号)文件的规定,“工程竣工后,在施工现场公示30日无投诉、上访情况的,由缴纳单位申请,经人社部门核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自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返还工保金的本金和利息。”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0天,自2025610日至2025年7月10日。

受理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市府大街26号

受理电话:0427—2998380

公示后若无投诉或举报,将视为无拖欠工资行为,按规定全额返还工保金。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