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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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府大街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辽宁泰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施工单位辽宁泰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施工初向我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工程已竣工验收。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22〕5号)文件的规定,工程完工或解除合同后,如该公司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经存储单位申请,应退还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现该公司已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无投诉或举报,我局将按规定全额返还该企业存储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0日,自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14日。
受理单位:双台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城北街中珠大厦C座1楼
投诉举报电话:0427—2360163
双台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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