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召开盘锦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警示教育暨工伤保险业务培训会议
- 发布日期: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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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4日,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盘锦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警示教育暨工伤保险业务培训会议。会议以“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法治意识、守护基金安全”为主线,通过”以案示警、法规解读、业务规范"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全面提升工伤保险协议机构风险防控能力,会议特邀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程晓敏教授现场授课,市社保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主任王玉新出席会议并讲话,纪检监察、内控稽核、工伤保险等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全市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分管院长、医保办主任及业务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一、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北京、湖南、辽宁等多家协议机构通过挂床住院、倒卖药品、虚构诊疗项目等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基金典型案件。相关机构均被解除服务协议并移送司法机关,违规基金支出全部追回。
二、法规政策系统解读
会议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相关条款以及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司法解释等内容,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将面临“解除服务协议、行政处罚、刑事追责”三重惩戒机制。
三、服务规范精准指导
程晓敏教授从临床实践角度提出了“四个必须”服务规范:一是检查必须:每项检查须在病程记录中写明医学指征,建立检查阳性率动态监测机制;出院前可合理复查,避免不合理重复检查;二是用药必须:明确用药目的并详细记录在病程中,杜绝无记录、超范围、超剂量用药;三是收费必须:建立物价收费双审核制度,每日核对收费项目与诊疗记录匹配度;四是病历必须:病历书写要完善诊断依据、治疗原则、鉴别诊断、治疗计划及疗效评估等。
会议要求各机构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提高风险意识,以案为鉴,充分认识社保基金管理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完善监督体系与内部控制机制;保持对法规的敬畏之心,坚持法治思维,做到廉洁自律。同时,要求协议机构对工伤职工与医保患者一视同仁,遵循同等标准,杜绝过度医疗行为。共同努力,坚守岗位,严谨操作,要求各协议机构会议结束后,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服务,迅速组织内部学习,深入领会会议内容,确保政策执行精准到位、服务流程规范有序,切实防范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确保我市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