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浏览次数: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站文件发布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公开专栏,网站共维护人社新闻及政策业务信息共1424条,微信发布473条,微博发布991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办理的流程,做到接收、登记、转办、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全过程留痕。全年共收办申请6件,其中自然人申请6件,商业企业申请0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2024年,持续加强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阵地建设,重大活动主动宣传、重要时间节点主动发声,有效利用新媒体助推政策传播。一、对网站上“盘锦人事考试网”栏目进行了删除,同时优化整体栏目。二、因人事变动,调整机关简介部门领导栏目。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坚持每日检查网站各个栏目内容和链接能否正常打开的长效机制,同时按照国办要求以及政府网站每周每月定期监管情况通报,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我局网站各个栏目及维护内容并将自查情况和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信息发布前严格检查信息内容,认真纠治涉网络意识形态和重大主题宣传文字表述是否有不规范、图片视频设置不当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方面建设,优化了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2024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距离要求还未达标,主要原因为编制人员未能全面理解任务要求。二是领导简介未能在人事变动时及时更新状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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