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 发布日期: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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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三供一业”物业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盘锦三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我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现工程已竣工验收,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181235元。根据《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辽人社﹝2022﹞5号)文件的规定,“工程竣工后,在施工现场公示30日无投诉、上访情况的,由缴纳单位申请,经人社部门核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自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返还工保金的本金和利息。”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0天,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
受理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市府大街26号
受理电话:0427—2998380
公示后若无投诉或举报,将视为无拖欠工资行为,按规定全额返还工保金。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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