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关于盘锦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中确定徐景皓为递补体检人员的公告

盘锦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总成绩入围考生体检工作已经于2024年11月29日完成,办公室工作人员李贺因个人原因放弃进入考察环节。

根据《盘锦市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中“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因本人原因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医院根据整体考试情况,从考试总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是否进行依次递补。”的要求,确定报考“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的徐景皓为递补体检人员。请徐景皓按以下规定参加体检。

一、体检地点、地址及时间

体检地点:盘锦市人民医院五楼体检中心。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潮河街1号。

乘车路线:盘锦市乘坐T2公交车至辽东湾新区“人民医院”公交站点;营口市乘坐501路公交车至辽河大桥北终点站,然后搭乘T2公交车至“人民医院”公交站点。

体检时间:2024年12月20日早8:20(星期五)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每名体检人员向盘锦市人民医院缴纳体检费630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并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其他事宜请考生查看当日发放的《事业单位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家长等无关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四、其他事项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27-3276897

盘锦市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19日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盘锦市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