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24年度因病、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截止日期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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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市劳动鉴定工作流程,经鉴定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4年度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2、本年度从2024年11月15日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重点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审核、申请人员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复核及鉴定结论发放工作,不再受理鉴定申请工作。
3、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受理工作2025年元旦以后正常开展。
4、2024年11月15 日前申报已受理的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请各位申请人员确保所留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准确,并要随时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及时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导致2024年度无法做出鉴定结论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427—2831051(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咨询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6号331室
盘锦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