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单位(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企业单位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拟定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待遇审核和全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工作;承担报省政府备案的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承担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负责人:李先林  联系电话:0427-2800161   地址:兴隆台区惠宾街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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