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
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
(地址: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信息、宣传、档案、保密、信访、文字综合、后勤保障、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绩效考核、督查督办、法律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党群、纪检和工会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市本级就业人才服务大厅及综合柜员制服务窗口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优化窗口服务和开展综合柜员负制服务工作;承担服务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0427-2661597
2. 财务基金科
承担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就业创业资金管理、预决算编制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10420
3.稽核与信息数据服务科
承担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稽核、内控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稽核内控工作;承担市本级失业保险稽核工作,配合中心相关部门开展市本级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追返工作;承担省级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就业信息系统授权管理的部分权限工作:承担协调失业保险数据上报、整理、分析、预测、应用工作;负责协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数据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28745
4.就业创业服务科
承担城乡劳动力资源服务工作,落实就业失业登记相关工作,为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服务工作;承担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管理工作,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援助等工作;承担创业带动就业相关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带头人培养和创业企业保护相关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各种创业活动;承担就业和创业人员小额担保业务的审核服务工作;承担市本级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427-2661937
5.职业能力开发培训科
承担普惠制培训、创业培训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发放工作;配合局机关指导定点培训机构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落实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实施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27109
6.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科
承担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和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人力资源需求状况,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承担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各类招聘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进零工市场、人力资源产业和产业联盟建设工作;承担市本级流动人员、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数字化档案建设工作;承担失业人员申报退休进行代办服务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11783
7.失业保险科
承担全市失业保险统计分析和评估、扩大参保覆盖面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本级促进就业支持企业“援企稳岗”补贴政策执行落实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22635
8.人事考试科
承担各类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测评等社会化考试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公务员招聘的笔试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鉴定考试和考评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26034
(二)分支机构
1. 盘锦市人才服务中心
承担我市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承担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专业转换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承担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征集、选派和管理考核工作;承担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选派、考核等服务工作;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域内外招聘、户口、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市场需求的调查、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对全市支柱产业、重点工程及项目配置提供人才服务;承担相关人才库的建立工作;承担相关高层次人才寻访、海外留学人员回益和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员服务工作;承担相关人才政策兑现事务性工作。
办公电话:0427-2288901
2.盘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依法保障和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长期规划;处理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上级交办、外地委托的案件;指导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培训和评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立案及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03958
3.盘锦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工教研室)
承担全市技工院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拟订及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技工教学、教研、教改及质量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技工教育系列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工作;负责考评员资格培训和聘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相关鉴定所鉴定工作的监督指导、质量评估事务性工作;承担技能竞赛服务保障工作。
办公电话:0427-266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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