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
- 发布日期: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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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三化并举”赋能以“评”促建。结合辽宁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科学制定评定方案,从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成效、健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完备和加减分项等3方面设置62项观测指标,通过各市自评、省级认定、结果公示、监督管理等环节规范评定流程,对全省14个市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星级评定,坚持指标具体化、流程规范化、结果示范化并举,形成年初亮目标、年中亮进度、年终亮成果的评定闭环,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为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坚强机制保障。
二是坚持聚势聚力,“四级联动”赋能以“星”助优。强化统筹推进、一体联动,充分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借力省、市、县、乡的“四级联动”工作体系优势,实现责任上全链条、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制度上全贯通,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强化星级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跟进重点项目落实,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就业工作重心下移、业务下沉、服务下延,以真考实评促进真抓实干,让群众在公共就业服务中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打造全省“升级版”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高质量发展,“五治融合”赋能以“管”增效。着力在优化机构布局、健全服务机制、规范服务制度、便捷服务方式、智能服务手段等方面加强治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以星级评定工作为契机,推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跃升,是谋划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宝贵经验,也是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方法论,星级机构评定后,各地从制约公共就业人才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突出问题、薄弱领域入手,对准群众的急难愁盼,出实招、务实功、见实效,增强就业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可及性,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全省就业公共服务质量显著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