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出台专项计划推动高技能领军人才三年倍增
- 发布日期: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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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人社厅会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高技能领军人才三年倍增计划(2024-2026年)》,聚焦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服务“六个龙江”、建好“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对技能人才需求,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省新培育高技能领军人才600人,领军人才总量实现倍增,带动新增高技能人才6万人以上。
建强“皆可成才”的领军人才培养载体。聚焦为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和打造新质生产力提供高技能领军人才支撑,支持有关单位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到2026年底,全省新建2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6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职业学校构建以企业岗位标准为引领、以院校学生和教学资源为基础、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为纽带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全省每年依托职业学校新培育高级工以上青年技能人才1万人左右。
健全“尽展其才”的领军人才使用机制。聚焦破解生产一线技术难题,支持领军人才采取“揭榜领题”“技师+工程师”等方式参与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支持企业组织领军人才担任学徒的企业导师,指导学徒进行岗位实操训练,推动绝技绝活代际传承。鼓励领军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双师型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提升学生、学徒的实践能力、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
完善“各显其才”的领军人才选拔平台。聚焦重点产业发展,每两年举办一次全省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每年重点支持50个左右“高、精、尖、缺”省级一类或专项竞赛项目,按规定落实奖励资金、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等政策。引导行业企业立足生产实际,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将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等优秀青年技能人才纳入重点培育范围,逐步扩大高技能领军人才规模,形成梯次衔接格局。
激发“努力成才”的领军人才队伍活力。聚焦提高领军人才待遇地位,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原则上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本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人均工资收入增幅。实施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龙耀行动”,每两年评选表彰20名“龙江大工匠”和100名“龙江技术能手”。将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按规定纳入我省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享受相关待遇。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每年组织50名左右领军人才参加休疗养活动。
营造“技能成才”的领军人才发展环境。聚焦传播技能文化、弘扬工匠精神,建设“技耀龙江”技能主题馆,集中展示技能成就、技能贡献、技能人物和技能人才工作,设立技能互动、技术交流和职业体验区域,组织领军人才开展技能文化传播活动,面向公众和青少年学生加强技能知识传播和文化培育,打造龙江技能地标和多功能综合体。探索在省级电视媒体开设“技耀龙江”等专栏节目,宣传报道领军人才工作事迹、成长经历和技能故事,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