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建设项目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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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天居置业有限公司,西华府项目,在工程施工中该项目向我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现工程已竣工验收。根据《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辽人社﹝2022﹞5号)文件的规定,“工程竣工后,在施工现场公示30日无投诉、上访情况的,有缴纳单位申请,经人社部门核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自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返还工保金的本金和利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自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11日。受理科室: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队监察四中队。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北路173号受理电话:0427—2910800公示后若无投诉或举报,将视为无拖欠工资行为,按规定全额返还工保金。
盘锦市兴隆台区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