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逐步下放职称评审权
- 发布日期: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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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人社局在出台《关于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接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要素环境质量,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人才支撑。《通知》的出台让企业申请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权的范围、条件和办理流程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职称评审权的下放是河北省石家庄市人社局进一步优化人社领域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之一。为充分释放用人主体活力,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评审、谁负责的原则,该局逐步下放职称评审权,切实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自主权,实现用人主体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有机衔接,促进了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良性发展。截至目前,河北省石家庄市已有14家单位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共有2357人通过职称自主评审,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成效持续显现。
此次出台《通知》对承接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权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承接中级职称评审权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在职称评审或其他方面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等行为;企业主系列专业明显,专业技术实力强,处于业内领先地位;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企业参保职工300人以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企业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配备专人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方面工作,能够建立与职称挂钩的薪酬等绩效机制;具备开展本企业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的能力;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承接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权,可适当放宽条件要求。
企业承接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权工作将按企业申请、人社部门审核、专家评估、核准备案的程序进行。经核准备案的企业,可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由企业自主确认、自主使用,经市人社部门备案后,按程序录入国家和省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
《通知》还特别提出,对河北省石家庄市重点打造的新一代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现代商贸物流等五大主导产业的重点企业,以及被评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市级瞪羚企业优先支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