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 服役期间奖惩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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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盘锦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公招入伍〔2021〕2号)、《2021年盘锦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公告》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真实准确地掌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奖惩情况,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锦军分区、盘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联合审核组,在盘锦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对2021年从盘锦参军入伍2023年退役的大学生(2021及以前年度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士兵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奖惩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地审核,现将审核后的奖惩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截止到2024年4月28日17点为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郑一凡
联系电话:0427-2800201,手机:17614032813。
附件: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奖惩情况公示表.xlsx
盘锦军分区 盘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