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信息 >通知公告

盘锦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2批)

按照《辽宁省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8号)文件规定,经市人社局和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2022年度第2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517户,返还资金合计  16470965元,现公示如下: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4112日至2024119 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请各单位核对返还金额,如有异议请与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0427-2833006

附件:2023年第2批公示.xlsx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2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的公示
下一篇: 盘锦国发实业有限公司选聘经营管理人员笔试成绩暨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