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科室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主要职能 |
办事流程图 |
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
张文锋 |
0427-2822227 |
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财务、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指导;负责局机关的信访稳定工作(不含农民工业务),指导系统信访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服务窗口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系统人员出国(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统筹协调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和扶贫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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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与基金监督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
张文锋 |
0427-2826201 |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和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工作。承担本部门政务信息管理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提案督查督办;组织起草相关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行政审批、许可等事项的清理及规范窗口服务标准和流程工作;承担系统法律事务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系统业务的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工作和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综合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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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
于立江 |
0427-2828790 |
负责拟定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劳动者平等就业、人力资源流动就业政策和措施;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政策、规划及标准,指导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办业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盘就业管理规定。承担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企业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拟定并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发布全市工资指导线;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协调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制度并指导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承担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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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市人才引进办公室) |
董子星 |
0427-2826087 |
按分工拟订全市综合性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开展全市人才工作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重大人才计划、人才项目、人才政府荣誉制度和博士后管理制度。拟定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与职业培训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拟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定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评价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留学人员来盘工作的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家智力成果转化和服务基层工作,受理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政策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评聘等政策规定;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负责来盘(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的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定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盘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市中高级评委会管理工作;拟定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岗位数额,负责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和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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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张洪友 |
0427-2820542 |
负责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工作;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拟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方案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指导县(区)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备案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岗位核定、聘用管理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确定和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及培训考核办法。拟定市直机关单位工人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政策,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含合同制退役士兵)技术等级聘任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相关事宜。 |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流程图 |
工资福利科 |
赵炜宇 |
0427-2825873 |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业务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 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承办市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和对象,组织实施市政府部门开展的系统性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工作流程图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 |
李铁军 |
0427-2832598 |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负责参加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领取养老金条件审核和基本养老金调整,负责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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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
陈品卓 | 0427-2800161 |
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单位(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企业单位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拟定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待遇审核和全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工作;承担报省政府备案的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承担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
企业职工退休审核流程图 |
工伤与失业保险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
付钰 |
0427-2831051 |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及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按权限承担市本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伤预防、康复和伤残等级再次鉴定工作,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建立并组织实施全市失业预警制度及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指导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全市失业保险具体政策、规划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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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
(地址: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信息、宣传、档案、保密、信访、文字综合、后勤保障、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绩效考核、督查督办、法律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党群、纪检和工会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市本级就业人才服务大厅及综合柜员制服务窗口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优化窗口服务和开展综合柜员负制服务工作;承担服务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0427-2661597
2. 财务基金科
承担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就业创业资金管理、预决算编制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10420
3.稽核与信息数据服务科
承担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稽核、内控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稽核内控工作;承担市本级失业保险稽核工作,配合中心相关部门开展市本级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追返工作;承担省级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就业信息系统授权管理的部分权限工作:承担协调失业保险数据上报、整理、分析、预测、应用工作;负责协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数据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28745
4.就业创业服务科
承担城乡劳动力资源服务工作,落实就业失业登记相关工作,为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服务工作;承担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管理工作,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援助等工作;承担创业带动就业相关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带头人培养和创业企业保护相关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各种创业活动;承担就业和创业人员小额担保业务的审核服务工作;承担市本级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427-2661937
5.职业能力开发培训科
承担普惠制培训、创业培训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发放工作;配合局机关指导定点培训机构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落实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实施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27109
6.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科
承担市本级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和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人力资源需求状况,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承担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各类招聘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进零工市场、人力资源产业和产业联盟建设工作;承担市本级流动人员、失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数字化档案建设工作;承担失业人员申报退休进行代办服务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11783
7.失业保险科
承担全市失业保险统计分析和评估、扩大参保覆盖面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本级促进就业支持企业“援企稳岗”补贴政策执行落实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22635
8.人事考试科
承担各类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工作;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测评等社会化考试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公务员招聘的笔试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鉴定考试和考评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26034
(二)分支机构
1. 盘锦市人才服务中心
承担我市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承担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专业转换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承担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岗位的征集、选派和管理考核工作;承担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选派、考核等服务工作;承担大中专毕业生域内外招聘、户口、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市场需求的调查、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对全市支柱产业、重点工程及项目配置提供人才服务;承担相关人才库的建立工作;承担相关高层次人才寻访、海外留学人员回益和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人员服务工作;承担相关人才政策兑现事务性工作。
办公电话:0427-2288901
2.盘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依法保障和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长期规划;处理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上级交办、外地委托的案件;指导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担培训和评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立案及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03958
3.盘锦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工教研室)
承担全市技工院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拟订及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技工教学、教研、教改及质量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技工教育系列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导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工作;负责考评员资格培训和聘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相关鉴定所鉴定工作的监督指导、质量评估事务性工作;承担技能竞赛服务保障工作。
办公电话:0427-2660558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
(一)内设机构 (地址: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信息、宣传、档案、保密、文字综合、后勤保障、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绩效考核、督查督办、法律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党群和纪检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综合柜员制服务窗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优化窗口服务和开展综合柜员制服务工作;承担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营商环境建设和信访工作。
办公电话:0427-2290008
2. 财务基金科
承担全市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等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08492
3.内控稽核科
为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监察、待遇支付稽核提供服务;开展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风险管理及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工作;开展数据信息共享建立工作,承担监控共享平台数据核实和违规资金追缴及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审计整改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00390
4.社会保险事业服务科
承担组织协调全市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扩大参保覆盖面、养老保险扶贫、制度衔接的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等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社会保险县区分中心业务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00916 2800610
5.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科
承担市直和上级委托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和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征缴、基数核定和个人账户计实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离退休(职)养老金、丧葬费、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等服务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11830 2818263
6. 退休人员社会化与档案管理科
承担部分中省直企业和市直各类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离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凭证等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组织退休人员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服务;承担档案代理人员的退休手续、丧葬费申报等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09467 2800861 2800375
(二)分支机构
1.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数据中心(地址: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
参与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办法,承担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数据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和发放工作;指导12333人社服务热线工作;承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公众号建设工作;承担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承担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信息系统授权管理的相关权限;配合中心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数据上报、整理、分析、预测、应用工作;为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信息数据服务。
办公电话:0427-2290018
2.盘锦市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地址: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
承担全市工伤保险统计分析和评估、扩大参保覆盖面、浮动费率调整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领取资格确认、就医管理、医疗费用结算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工伤预防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协议签订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盘锦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展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427-2210181
3.盘山县社会保险分中心(地址:盘山县府北大街7号)
承担本区域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区域内企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相关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
办公电话:0427-3552919
4.双台子区社会保险分中心(地址:双台子区新府大街河岸路创业大厦)
承担本区域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区域内企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相关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
办公电话:0427-2361246
5.兴隆台区社会保险分中心(地址:兴隆台区高新区双创大厦A座 中华路东侧兴油街南侧)
承担本区域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区域内企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相关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
办公电话:0427-2820184
6.大洼区社会保险分中心(地址: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
承担本区域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区域内企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相关经办服务的事务性工作。
办公电话:0427-6868550
盘锦市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地址: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8号)
负责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纠正违法用工行为;负责职权范围内劳动保障监察的事务性工作;解决处理企业、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427-2662099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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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27-229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