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和社会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者)总成绩公示及体检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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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报名考生和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考生(面试入围者)的面试考试已于2023年12月2日完成,现将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并将体检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地点、地址及时间
体检地点:盘锦市人民医院五楼体检中心。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潮河街1号。
乘车路线:盘锦市乘坐T2公交车至辽东湾新区“人民医院”公交站点;营口市乘坐501路公交车至辽河大桥北终点站,然后搭乘T2公交车至“人民医院”公交站点。
体检时间:2023年12月8日早8:20(星期五)。
请各位参加体检人员(详见附件)于2023年12月8日早8:20前到盘锦市人民医院五楼体检中心前台集合,按顺序抽签统一参加体检(8:15开始抽签,切忌迟到)。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每名体检人员向盘锦市人民医院缴纳体检费630元(人民币)。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并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其他事宜请考生查看当日发放的《事业单位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家长等无关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四、其他事项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27-3276897
电话咨询时间:2023年12月5日9:00—8日16:00
附件:盘锦市人民医院2023年校园招聘和社会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入围者)总成绩公示及体检人员名单.xlsx
盘锦市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