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 关于在我市实施子女护理父母带薪陪护假(第100号)提案的答复 盘人社〔2023〕23号

发布时间:2023-09-07 浏览次数:471

朱克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实施子女护理父母带薪陪护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人社部门将劳动法律法规服务与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通过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方式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法律法规。2022年全市开展了工时和休息休假专项执法检查、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保护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保护专项检查、集中整治劳动力市场等执法检查活动,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检查用人单位775户,涉及职工36783人。受理各类劳动违法案件1814件,为13342名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工作

第一,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和辽宁省《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将子女护理父母带薪陪护假作为日常巡查、“双随机”检查必检内容,及时受理劳动者提起的主张护理假工资劳动仲裁案件,维护劳动者休息休假等权益。同时,加大投诉举报查处力度,对劳动者投诉案件做到有案必立,违法必纠,让子女护理父母带薪陪护假政策真正落地。

第二,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扩大子女护理父母带薪陪护假知晓范围,持续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向用人单位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款等法律法规规定,引导用人单位遵守职工休息休假政策,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提升人民幸福感。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印发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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