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劳动技能培训(第17号)建议的答复 盘人社〔2023〕30号

发布时间:2023-09-07 浏览次数:162

陈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劳动技能培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市人社局开展的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在培训机构认定上,依据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评估表进行打分,结合现场实地走访等确定最后分数,按照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当年培训机构,并通过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根据我市产业需求,结合市场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工种确定培训补贴目录。从培训对象、过程管理、结业考核、补贴申领等都制定了严谨的工作流程,确定各环节所需要件。经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补贴目录已经实现了资源共享,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开展退役军人培训时,根据他们的培训方案,择优委托我们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还有残联等单位开展培训前确定补贴标准时,也参考我们的补贴标准。

2023年起,全市培训机构开始培训时均已使用正版教材,线上培训使用的平台都是省厅在全国范围内筛选出的最好的平台。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近年来,市人社局将开展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作为重中之重,就近就地让有培训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通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切实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十四五”以来积极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已开展农民工培训12243人,涵盖母婴护理、家庭护理、农副产品电商推销、电焊操作、氩弧焊、挖掘机操作、短视频拍摄等多个培训专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印发

2023年8月1日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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