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
2.事项简述:受工伤人员辅助器具首次申请配置或辅助器具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的,申请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
3.办理材料:工伤认定书原件或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辅助器具配置申请表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现场或电话告知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非节假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社会保险服务大厅一楼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0427-2210766
11.监督投诉渠道:0427-2210543